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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来(返)洪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
2022-11-25 19:26:27 字号:

关于进一步加强来(返)洪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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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广大市民朋友:

当前,全国多地疫情蔓延,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为严防疫情输入,经洪江市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,现就进一步加强来(返)洪人员健康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外省或省内发生本土疫情且外溢风险高的市州来(返)洪人员,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“入湘报备”功能或通过电话、微信向目的地所在村(社区)进行报备。未提前报备的,须在安江东站、火车站、高速公路入口等交通健康服务点进行现场查验补报备。

二、国内高风险区入(返)洪人员实施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,期间赋码管理,不得外出,上门核酸。在居家隔离第 1、3、5、7 天各开展 1 次核酸检测。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以及不服从居家隔离管控的实行集中隔离。

三、对密切接触者,实施 5 天集中隔离+3天居家隔离,期间赋码管理,不得外出。集中隔离期间 1、2、3、5 天各开展 1 次核酸,居家隔离期间第 1、3 天各开展 1 次核酸检测。

四、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施 5 天居家健康监测,期间赋码管理,第 1、3、5 天各开展 1 次核酸检测,非必要不外出,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,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五、对入境人员实施 5 天集中隔离+3 天居家隔离,期间赋码管理,不得外出。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,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。集中隔离期间 1、2、3、5 天各开展 1次核酸,居家隔离期间第 1、3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。

六、省健康码已上线蓝码,外省入湘5天内的人员赋蓝码(红黄码除外),外省(返)洪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抵洪后立即进行一次“落地检”,前三天每天必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(三天三检),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不满5天者,不参加聚集性活动,不得进入餐饮服务、购物中心(含百货店)、商场超市、农集贸市场、美容美发、洗(足)浴、室内健身、歌舞娱乐、游艺厅、网吧、酒吧、密室剧本杀、棋牌室等公共场所。

七、对省内社区传播较低的低风险区入(返)洪人员落实三天两检,并做好健康监测,期间尽量不外出,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。

八、加强和规范居家隔离人员健康服务管理,对于居家隔离人员及同居人员,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的,一经发现,该户所有居家隔离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,隔离日期从外出当日重新进行计算,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自理。

九、黔城、安江主城区继续开展常态化下“三天一检”核酸检测,请就近前往您所在辖区内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,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佩戴口罩,保持“2米线”间距、不攀谈、不抽烟、不嚼槟榔。

十、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、企业,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,涉及个人和企业的核酸检测、交通转运、集中隔离、医疗救治等一切费用自行负责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追究法律责任;给他人人身、财产造成损害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;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,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。
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。


中共洪江市委新型冠状病毒

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
2022年11月25日

审核:邱 曦  终审:蒋耀南

来源:洪江市新闻网

编辑:朱彦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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